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代理服务质量,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决定采用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建立“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为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
二、服务范围: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货物、服务和工程等项目。
三、服务期限:3年,从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
四、公开遴选数量:10个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截至2026年7月1日,成立时间应不少于7年。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26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纳税证明、社保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代理机构名录内,具备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能力;申请人注册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会员,具备CA证书,具备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官网发布公告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拟投入本项目招标代理专业人员人数不少于3名,代理人员应具有政府采购培训证、建设工程岗位证书,熟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政府相关规定,熟悉各项采购业务流程,并有在本单位连续缴纳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6.在郑州市城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招标工作必备的开评标场地、设施以及档案室等。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还在执行期内的代理机构,不能参与本次遴选。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查询时间为自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等完整的报告)。
9.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及获取遴选文件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2026年7月22日,每天09:00至11:30,15: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以在指定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要求:申请人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参选,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参选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服务周期采购代理机构库遴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报名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请按申请人资格要求顺序整理成PDF格式(加盖公章)发送至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指定邮箱yjjtbgsxcz@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向各报名合格单位邮箱发送电子遴选文件,请各单位注意查收,如有遗漏自行负责。
七、申请文件的递交:
1.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9日09:00至11:30(北京时间)。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申请文件的申请人,遴选人有权拒绝其申请。
2.提交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白佛路10号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9楼921房间。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九、联系事项:
1.联 系 人:周老师
2.联系电话:0371-89930887
3.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白佛路10号河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9楼921房间
十、特别说明:
1.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是直接派往集团具体负责采购代理项目的工作人员,入库后服务期3年内不得更换,采购代理工作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不得挂名或转委托;否则将从采购代理机构库中清除。
2.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和后期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库资格。
3.本次遴选活动是遴选人按照集团相关文件要求,本着优中选优、兼顾公平的原则,选择对省国有集团公司招标采购业务熟练的代理机构,从事集团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进行管理的自主行为,既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也不是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也不属于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 号)的清理范围。
4.本次遴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5.本次遴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遴选人所有。
2026年7月17日

